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度宜昌市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第一批)。
据通报,为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023年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燃气灶具产品33批次,包含家用燃气灶、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节能家用燃气灶具等产品。主要是根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前)、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后)及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设施、结构的一般要求等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33批次产品中合格21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无熄火保护设施不合格2批次,干烟气中CO浓度(α=1,体积分数)不合格8批次,热负荷不合格7批次。
本次风险监测涉及宜昌市燃气灶具批发商业市场及小型电器商行等在售的产品,从结果看,目前整体情况较好。但是,在不合格产品中部分检验指标临近标准值,个别检验项目属于安全指标。使用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有几率会使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甚至有爆炸的危险。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对该市销售环节的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做通报。
一是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的名字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不是有CCC认证标识。
五是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别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
六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有效期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七是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设施、自闭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设施,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
八是坚决、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附件:宜昌市2023年度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不合格公示名单(第一批)
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熄火保护设施(结构要求)
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结构的一般要求(熄火保护装置)
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浓度(α=1,体积分数))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津洋口村清江山水2号101-102号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宗家湾路11号第35、36、37号门面
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浓度(α=1,体积分数))
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浓度(α=1,体积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