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称,上一年12月22日,他在渝中区新华路长城家电一经销商处,花250元购买了一台“先科牌”不锈钢燃气灶,送给在大足县装饰新房的妹妹作为搬家礼物。上星期六,妹妹一家搬进新居,第一次运用燃气灶关火后不久,灶具却忽然起火,发现时厨房已浓烟滚滚,消防车赶来才将火熄灭。
“经查看,厨房灶台、灶具和橱柜简直全被烧坏,丢失2000元左右。”想到自己送的礼物竟带来如此结果,王深感自责。随后,他屡次要求该经销商补偿悉数丢失,至今未能如愿。
“灶具焚毁是现实,可起火原因还不明,并不能肯定是灶具质量问题形成。”该经销商冯老板称,事发后,他派人到现场看了,起火可能是装置或不正确运用形成。“如能证实是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导致起火,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经洽谈,冯同意为王替换一台新燃气灶,并给予1000元经济补偿。王对此处理方法表示满意。